乏力是患者常見就診主訴之一,是主觀疲勞無力的一種表現,而非特異性癥狀,生理及病理情況均可引起乏力。生理情況下的乏力,常在充分休息或改變高強度生活方式后緩解,而病理性乏力則需針對其病因進行治療。
鎮靜安眠藥、抗抑郁類藥、解熱鎮痛類藥、重金屬中毒、農藥中毒及其他藥物等。許多藥物都可使患者出現乏力癥狀,一些藥物的撤藥反應亦可導致乏力發生。通過仔細詢問患者病史及用藥史,便可明確患者乏力原因。此外,對從事毒物接觸等特殊工種者,需仔細詢問其工作環境及毒物防護情況,完善相關毒物檢測。
抑郁癥、焦慮狀態、神經性厭食、貪食綜合征等精神類疾病,常常以乏力為首發癥狀,需結合患者其他臨床表現鑒別。
乏力的病因眾多,首先需鑒別生理性及病理性乏力,同時需要除外精神心理疾病及藥物所致的乏力,最后考慮器質性疾病可能。器質性疾病所致乏力可分為以下幾類:
(1)感染性疾病
急慢性感染的患者可有不同程度乏力表現,且常同時伴有發熱、血象升高等感染表現。對于感染灶隱匿的慢性感染患者,患者常以乏力為臨床首要表現。
(2)血液系統疾病
貧血是乏力常見原因之一。各種血液系統疾病均可導致貧血,故明確貧血原因非常重要。實驗室檢查,如血象以及骨髓穿刺檢查等可協助明確病因。
(3)心血管系統疾病
患者的臨床表現除乏力外,還常常伴有胸悶、喘憋、活動受限、下肢水腫等表現,可結合實驗室檢查及心電圖、超聲心動圖等輔助檢查明確病因。
(4)神經系統疾病
腦出血、椎動脈供血不足、帕金森綜合征、重癥肌無力等神經系統疾病均可出現不同程度乏力,同時伴有原發病的臨床表現,實驗室及輔助檢查可資鑒別。
(5)呼吸系統疾病
因肺組織彈性回縮力下降,一些慢性呼吸系統疾病可有呼吸困難、胸悶、發紺等呼吸系統癥狀,同時伴有不同程度乏力表現。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患者因夜間睡眠質量差,醒來常有乏力、頭痛、嗜睡等表現。
(6)泌尿系統疾病
急慢性腎功能不全患者早期可僅表現為乏力、食欲缺乏等非特異性表現,隨原發疾病進展,患者可逐漸出現血尿、蛋白尿、水腫、高血壓、腰痛等原發腎臟疾病表現。
(7)內分泌與代謝性疾病
1)腺垂體功能減退
腺垂體功能減退是指各種原因引起垂體前葉激素分泌不足而引起的腎上腺軸、甲狀腺軸及性腺軸等功能低下,出現一系列臨床綜合征。女性腺垂體功能減退患者,又稱Sheehan綜合征,患者常有產后大出血、產后停經無乳等病史。患者臨床可表現為乏力、食欲減退及相關靶腺功能低下等。實驗室檢查提示血液中各類垂體前葉激素如促甲狀腺激素(TSH)、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卵泡刺激素(FSH)、黃體生成素(LH)、泌乳素(PRL)和生長激素(GH)等均有不同程度低下,垂體磁共振有助于診斷。
2)甲狀腺功能減退癥
甲減是由多種原因引起的甲狀腺激素合成或分泌不足而導致臨床出現乏力、畏寒、嗜睡、水腫、記憶力減退等表現。乏力可為患者早期唯一主訴。實驗室及甲狀腺超聲可資鑒別。
3)糖尿病
糖尿病患者常有多尿、口干、多飲、多食、消瘦及疲乏等臨床表現,但多數患者常以乏力為首發癥狀就診,口服糖耐量試驗可明確診斷。
4)惡性腫瘤
患者常以乏力、消瘦、食欲減退為前期癥狀,隨著疾病進展,可表現出原發腫瘤相關表現,需仔細詢問患者病史及相關臨床表現,結合輔助檢查有助于明確腫瘤部位。
依據乏力程度可分為輕、中、重度,詳見表1。輕度乏力在休息后常可緩解,若患者乏力癥狀通過休息不能緩解或乏力程度較重,需及時于醫院就診,除外器質性疾病可能。對于重度乏力患者,經采集病史,結合患者癥狀、體征及初步檢查結果,若考慮乏力與嚴重器質性疾病相關,需及時向上級醫院轉診,以免延誤病情。
表1 乏力分級表
1.依據病史,明確病因。
2.依據病因進行治療
生理性病因所致乏力,需調整生活節奏,去除相關誘因;器質性疾病所致乏力,需依據患者癥狀、體征及相關輔助檢查,明確病因后采取針對原發性疾病的相關治療。
避免過度勞累及精神高度緊張,保持良好生活工作心態,勞逸結合,若調整生活節奏不能改善乏力癥狀,需及時到醫院就診,除外器質性疾病可能。